发表时间:2013-11-13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8. 期间核查管理程序
8.1. 目的
对检测仪器设备在两次检定(自校准)之间的技术指标进行期间核查,保证其运行状态符合检测要求。
8.2. 范围
适用于我所检测仪器设备的期间核查。
8.3. 职责
8.3.1. 检测人员负责期间核查的实施。
8.3.2. 检测室主任负责对核查结果进行确认。
8.3.3. 综合管理室负责编制期间核查计划。
8.3.4. 技术负责人负责监督和管理。
8.4. 工作程序
检测仪器设备期间核查流程见图1。核查日期应尽量均匀安排在两次检定之间进行。
8.4.1. 天平的期间核查
使用校准法码定期对使用中的天平进行期间核查。
8.4.2. 具有自校准功能的仪器,按要求定期进行自校,以保证测量数据的可靠性,自校应做好记录备查。
8.4.3. 一般分析仪器
8.4.3.1.校准曲线(工作曲线)的检查
定期绘制校准曲线,校准曲线的相关系数r>0.999(国际有要求的例外),其截距a换算的浓度值p(p=a/bv)应小于或等于检出限(砷除外),斜率稳定的项目在校准曲线有效期(三个月)内,每次测定样品时,都必须用标准溶液对原校准曲线进行校正,校核相对差值应不大于5%,否则应查找原因并重新绘制曲线。原子吸收、离子色谱等项目必须每批样品绘制校准曲线。
8.4.3.2.准确度(accvracy )、精密度(precision)检查
定期用有证标准物质作密码样、加标回收试验及两次或多次测定同一样品等方法进行准确度、精密度的分析。
准确度相对误差、加标回收率以及精密度相对偏差、标准偏差计算方法参照
《环境水质检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评价标准按《水质检测项目质量控制指标》执行。当标准分析方法中有规定时,应满足规定的要求,当评定结果不合格时,
检测室查找原因,并跟踪改进,直到取得满意结果为止。
8.4.3.1.声学测量仪器
在每次测量前后用声级校准器进行校准,要求测量值前后之差不大于0.5分贝。
8.1. 相关文件
程序文件《量值溯源程序》(WGZF/CX11-1013)
程序文件《检测质量控制程序》(WGZF/CX14-1013)
《环境水质检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册
《水质检测项目质量控制指标》
8.2. 质量记录
期间核查计划
各类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