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11-27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1、1986年,原国家标准局开展对检测实验室的评价工作,原国家计量局依据《计量法》对全国的产品质检机构开展计量认证工作。
2、1987年底,原国家计量局和原国家标准局合并,组成国家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都归到其实验室评审办公室管理。1994年,国家技术监督局依据ISO/IEC导则58成立了“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L)。
3、1989年原中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成立了“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实验室认证管理委员会”,对承担进出口商品检验任务的实验室开展认证工作。1996年依据ISO/IEC导则58,改组成立了“中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实验室认可委员会”(CCIBLAC)2000年8月更名为“中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实验室认可委员会”。
4、2001年4月,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CNACL和CCIBLAC合并成了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CNAL)。
5、2006年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认监委”)成立,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行政审批职能归由其负责。认监委是国务院授权负责全国范围内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的机构,与国家质检总局共同对外发布一些重要的认证认可公告和信息。
6、2006年7月,国家认监委整合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和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成立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简称“认可委”),统一负责实施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 认可委是在认监委的监督和管理下,开展对认证机构的资格和能力评定、监督和管理活动。认证机构除了接受认可委的认可之外,还应接受认监委对其认证工作规范性的管理、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