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性急性四乙基铅中毒诊断标准》 (GBZ36-2002)对急性四乙基铅中毒的诊断和处理起到了指导作用。本次修订原则主要是按照现行的标准编写格式规范对标准进行编排,同时对已经成熟的、认识一致的技术部分做必要的补充。该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四乙基铅中毒的诊断及处理原则,适用于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四乙基铅、乙基液或高浓度乙基汽油引起的急性四乙基铅中毒的诊断及处理。
四乙基铅作为汽油抗爆剂,先要配成乙基液,然后才加入汽油中。乙基液含60%四乙基铅,如果乙基液加工作业环境或乙基汽油作业环境中四乙基铅浓度很高,工人可能发生急性四乙基铅中毒。在运输中发生意外泄露或在通风不良的情况下清洗乙基汽油储油罐作业工人,亦有可能因职业接触四乙基铅而发生中毒。
除极少数患者接触四乙基铅即刻出现症状并逐渐加重外,多数患者经过一定潜伏期后才出现症状体征。如24h内接触大量四乙基铅,潜伏期最短者为30min,多为1d~3d。部分亚急性中毒患者,因难以明确接触剂量及时间,其潜伏期可表现为数周,对于此类接触者,应注意追踪观察。
急性四乙基铅中毒患者主要表现为精神障碍,早期可出现失眠、多梦、头痛、食欲不振、恶心等神经症样症状,进一步可出现易兴奋、急躁、易怒、焦虑不安或淡漠、对答迟滞等情感障碍,严重者表现为躁动不安、精神错乱、幻觉、妄想、谵妄、人格改变、暴力行为等精神病性症状,可出现癫痫样发作,甚至昏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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