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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氏菌病的临床表现诊断治疗方法以及布氏菌病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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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氏菌病(brucellosis),是布氏杆菌(brucella)所致的一种人畜共患的急性传 染病(乙类),也是我国法定职业病之一。

【临床表现】本病可侵犯各种组织器官,故临床表现复杂多样。病程可分为急性 期和慢性期。

1. 急性期潜伏期10天左右,短至1周,长达数月,甚至年余。主要表现为发 热、多汗和关节肌肉疼痛。发热常呈弛张热或波状热(5%?20%),亦可见不规则热 或持续低热。多汗是本病的突出表现之一,热退时大汗淋漓,部分患者有盗汗,不发 热时也大汗不止。关节疼痛较明显,多发生于大关节,呈游走性。大腿内侧、臀及臂 部可出现痉挛性肌肉疼痛。20%?40%男性患者可出现睾丸及附睾炎。女性患者可见 卵巢炎、输卵管炎、可引发早产、流产等。心肌、血管、神经、呼吸等各器官系统损 害也较常见。

2. 慢性期有继发于急性期者,也有起病即呈慢性者。以疲乏、关节肌肉疼痛、 低热、失眠、全身不适为主要表现。亦可见慢性关节炎、神经炎及泌尿生殖系统等的 慢性损害表现。

【诊断】有确切职业接触史,弛张热或波浪型发热、关节肌肉疼痛等临床表现, 实验室细菌学及血清学检查结果阳性等综合分析,排除流行性感冒、风湿热、伤寒、 副伤寒、肺结核、淋巴结核和疟疾等疾病后可确诊。依据我国《布氏菌病诊断标准及 处理原则(GB15998-1995)》可分为疑似布氏菌病和确诊布氏菌病。

【防治原则】

1. 控制传染源

(1) 隔离治疗:对疫区内接触家畜及畜产品的人员进行血清学及皮肤过敏试验, 查明人群感染情况,凡确诊的病人均应进行系统治疗。急性期应住院隔离治疗至症状 消失,血培养阴性为止。急性期和慢性期均可使用四环素、链霉素、利福平等抗生素 治疗。为提高疗效、防止耐药和复发,应以长疗程联合用药疗法为原则。如利福平 15mg/kg ? d联合多西环素lOOmg Bid,疗程6周;或链霉素联合多西环素或四环素,其疗效均较满意。严重中毒者则可短期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慢性期抗生素治疗仍有 效,为提高疗效同时可静脉注射布氏杆菌菌苗。

(2) 畜间检疫,宰杀病畜:用血清学方法对疫区内全部羊、牛和猪进行检疫,1 个月后复检一次。凡检出阳性的家畜均应立即屠宰或隔离饲养。至少在1年内停止向 外调运牛、羊、猪。引进的家畜亦应进行检疫,以防输入型布氏菌病的发生。

2. 切断传播途径被病畜及其排泄物、分泌物等污染的场地、用具、圈舍及尚 未食用的奶制品均应进行消毒处理。严防含菌污水粪便污染食物、水源。禁止销售及 食用病畜肉、乳。疫区皮毛需检疫合格方可出售。

3. 保护易感者给疫区人群、畜群接种菌苗。经两次检疫呈阴性反应的家畜,以及疫区周围村受危害的畜群,应连续3年以畜用菌苗进行免疫,每年免疫覆盖率不 应低于90%。

4. 加强卫生宣传,提高自我预防保健意识尤其牧民、饲养工、挤奶工、屠宰 工、皮毛处理工等易感职业人群应加强个体防护,尽可能避免皮肤直接接触病畜及其 污染物,严防赤手接羔助产;使用过的个体防护用品应严格消毒处理;与家畜或畜产 品或布氏菌培养物有密切接触后,如出现持续数日发热(包括低热),多汗,肌肉和 关节酸疼等类似感冒症状者应及时就医。由于我国多年来加强了防治工作,本病的发 病率已很低,人群免疫力的提高又使其临床表现轻微而不典型,影响基层医务人员对 本病的及时诊治,因此,医务人员应加强自身的学习,不断更新相关防治理论和技 术,避免误诊误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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