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后遗症系指职业性急性中、重度化学物中毒病例,自急性中毒发生一年后,由中毒导致的,应用现有秩序手段不能完全治愈的,经客观医学检查显示有靶器官(系统)器质性的损害
症状体征:
1. 中枢神经系统
1.1 植物状态
患者可以睁眼,但无意识,表现不语,不动,不主动进食或大小便,呼之不应,推之不动,并有肌肉张力增高、
1.2继发性癫痫
1.3痴呆
2.周围神经系统
2.1多发性周围神经病
2.2视神经萎缩
3..呼吸系统后遗症
3.1肺间质性病变伴肺功能异常或低氧血症
3.2支气管哮喘
3.3化学性灼伤致其道缩窄
诊断检查:
1.神经后系统遗症
1.1中枢神经系统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植物状态;继发性癫痫;脑局灶损害;痴呆;脊髓侧索损害
1.2周围神经系统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多发性周围神经病;视神经萎缩
2. 呼吸系统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肺间质性病变伴肺功能异常或低氧血症;支气管哮喘;化学性灼伤致气道缩窄
治疗方案:
主要给予对症及康复治疗,辅以支持及心理治疗。
凡诊断为职业病化学物中毒后遗症的患者,应调离有毒作业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