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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职业病之汞及其化合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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汞为银白色的液态金属,常温中即有蒸发。汞中毒(mercury poisoning)以慢性为多见,主要发生在生产活动中,长期吸入汞蒸气和汞化合物粉尘所致。以精神-神经异常、齿龈炎、震颤为主要症状。大剂量汞蒸气吸入或汞化合物摄入即发生急性汞中毒。对汞过敏者,即使局部涂沫汞油基质制剂,亦可发生中毒。

症状体征:

急性汞中毒的诊断主要根据职业史或摄入毒物史,结合临床表现和尿汞或血汞测定(明显增高)而确立。慢性汞中毒的诊断,应强调接触史,临床有精神-神经症状、口腔炎和震颤等主要表现,并需除外其他病因引起的类似临床表现。尿汞和血汞等测定值增高对诊断有辅助意义。驱汞试验可用二巯丙磺钠0.25g,肌肉注射;或二巯丁二钠0.5g,静脉注射;如尿汞排出量明显增高,可作为重要的辅助诊断依据。

一、急性汞中毒   主要由口服升汞等汞化合物引起。患者在服后数分钟到数十分钟即引起急性腐蚀性口腔炎和胃肠炎。患者诉口腔和咽喉灼痛,并有恶心、呕吐、腹痛,继有腹泻。呕吐物和粪便常有血性粘液和脱落的坏死组织。患者常可伴有周围循环衰竭和胃肠道穿孔。在3~4天后(严重的可在24小时内)可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同时可有肝脏损害。

吸入高浓度汞蒸气可引起发热、化学性气管支气管炎和肺炎,出现呼吸衰竭,亦可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

皮肤接触汞及其化合物可引起接触性皮炎,具有变态反应性质。皮疹为红斑丘疹,可融合成片或形成水疱,愈后遗有色素沉着。

二、慢性汞中毒

常为职业性吸入汞蒸气所致,少数患者亦可由于应用汞制剂引起。精神-神经症状可先有头昏、头痛、失眠、多梦,随后有情绪激动或抑郁、焦虑和胆怯以及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的表现如脸红、多汗、皮肤划痕征等。肌肉震颤先见于手指、眼睑和舌,以后累及手臂、下肢和头部,甚至全身;在被人注意和激动时更为明显。口腔症状主要表现为粘膜充血、溃疡、齿龈肿胀和出血,牙齿松动和脱落。口腔卫生欠佳者齿龈可见蓝黑色的硫化汞细小颗粒排列成行的汞线,是汞吸收的一种标记。肾脏方面,初为亚临床的肾小管功能损害,出现低分子蛋白尿等,亦可出现肾炎和肾病综合征。肾脏损害在脱离汞接触后可望恢复。慢性中毒患者尚可有体重减轻、性功能减退,妇女月经失调或流产以及有甲状腺机能亢进、周围神经病变。眼晶体前房的棕色光反射,认为是汞沉着引起的“汞晶状体炎”,在中毒症状消失或脱离汞接触后,这种棕色光反射仍可持久存在,是一种汞吸收的另一标记。

诊断检查:

诊断及分级标准

1 急性中毒

1.1 轻度中毒

短期内接触大量汞蒸气,尿汞增高,出现发热、头晕、头痛、震颤等全身症状,并具有下列表现之一者:

a)口腔-牙龈炎和/胃肠炎;

b)急性支气管炎。

5.1.2 中度中毒

在轻度中毒基础上,具有下列一项者:

a)间质性肺炎;

b)明显蛋白尿。

1.3 重度中毒

在中度中毒基础上,具有下列一项者:

a)急性肾功能衰竭;

b)急性中毒或重度中毒性脑病。

2 慢性中毒

2.1 轻度中毒

长期密切接触汞后,具有下列任何三项者:

a)神经衰弱综合征;

b)口腔-牙龈炎;

c)手指震颤,可伴有舌、眼睑震颤;

d)近端肾小管功能障碍,如尿低分子蛋白含量增高;

e)尿汞增高。

2.2 中度中毒

在轻度中毒基础上,具有下列一项者:

a)性格情绪改变;

b)上肢粗大震颤;

c)明显肾脏损害。

2.3 重度中毒

慢性中毒性脑病。

治疗方案:

1 治疗原则

1.1 急性中毒治疗原则

a)迅速脱离现场,脱去污染衣服,静卧,保暖;

b)驱汞治疗:用二巯丙磺钠或二巯丁二钠治疗;

c)对症处理与内科相同。

1.2 慢性中毒治疗原则

a)驱汞治疗: 用二巯丙磺钠或二巯丁二钠、二巯丁二酸治疗;

b)对症处理与内科相同。

预防及预后:

1观察对象应加强医学监护,可进行药物驱汞。

2急性和慢性轻度中毒治愈后可从事正常工作,

3急性和慢性中度及重度中毒者治疗后不宜再从事接触汞及其他有害物质的作业。

4如需劳动能力鉴定,按GB/T16180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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