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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职业病之电光性皮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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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概述:

职业性电光性皮炎是指在劳动中接触人工紫外线光源,如电焊器、碳精灯、水银石英灯等引起的皮肤急性炎症。一般在无适当的防护措施或防护不严的情况下,于照射后数小时内发病。 电焊工容易发生在面、手背和前臂等暴露部位。

症状体征:

电光性皮炎表现为急性皮炎,其反应程度,视光线强弱、照射时间长短而定。轻者表现为界限清楚的水肿性红斑,有灼热及刺痛感,脱皮等症状。重者除上述症状外,可发生水疱或大疱,甚至表皮坏死,疼痛剧烈。本病常伴有电光性眼炎发生。

诊断检查:

1.诊断原则

根据职业接触史,发病部位,临床表现,有无防护措施及作业环境调查等综合分析,排除非职业因素引起的类似皮炎及职业性接触性皮炎,方可诊断。

2. 诊断标准

皮损表现为急性皮炎,其反应程度,视光线强弱、照射时间长短而定,轻者表现为界限清楚的水肿性红斑.有灼热及刺痛感;重者除上述症状外,可发生水疱或大疱,甚至表皮坏死,疼痛剧烈。本病常伴有电光性眼炎。具有下列条件者可诊断:

2.1 在无适当的防护措施或防护不严的情况下,于照射后数小时内发病。

2.2 皮损发生在面、手背和前臂等暴露部位。

治疗方案:

1 治疗原则

按一般急性皮炎的治疗原则,根据病情对症治疗。

2 其他处理

2.1 轻者暂时避免接触数天,适当安排其它工作;重者酌情给予适当休息。

2.2 治愈后,在加强防护条件下可以从事原工作

预防及预后:

减少在人工紫外线光源的接触,正确使用防护服等劳保用品,可以降低发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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