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6-08-09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对重大隐患,相关行业可制定重大事故隐患目录。
确定重大隐患应遵循以下原则(暂定):
①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
②涉及重大危险源、重要装置的;
③涉及多人滞留,暴露10人以上的(管道30人以上)
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一定时间得不到整改的;
⑤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⑥市级以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认定为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