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6-10-19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安全现状评价工作的规则、程序、方法、内容以及评价报告编制等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煤矿安全现状评价的相关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AQ8001—2007 安全评价通则
《煤矿安全评价导则》(煤安监技装字〔2003〕114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53号)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86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煤矿安全现状评价 safety assessment in operation of coal mine
通过对煤矿设施、设备、装置实际情况和安全管理状况的调查,辨识与分析其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事故隐患,确定其危险度,对其安全管理状况给予客观的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作出安全现状评价结论。
4 安全现状评价工作程序与工作内容
4.1 前期准备
4.1.1 明确煤矿安全现状评价对象、范围和内容,组建评价组。评价组的安全评价技术人员应覆盖煤矿生产所涉及的全部专业;可根据技术和灾害特点,聘请相应的技术专家参与评价工作。
4.1.2 收集国内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及有关规定。
4.1.3 制订煤矿安全现状评价工作方案,包括评价目的、工作程序(参照附录A煤矿安全现状评价程序框图)、评价工作进度计划、评价组及其分工、评价报告编制提纲及现场调查日程安排、调查内容、收集资料清单等。
4.2 收集资料与现场安全调查
4.2.1 煤矿安全现状评价单位应组织安全评价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工作,并有安全评价人员本人签字的现场工作记录、煤矿接待人员签字和以评价对象为主要特征的背景照片、录像等可追溯性资料。
4.2.2 收集并检查煤矿基础资料,包括: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勘探地质报告;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报告;矿井建井地质报告、生产地质报告;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设计资料;上一周期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各项安全设施、设备、装置检测检验报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责任制和各岗位工种操作规程;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任命批准文件;各级各类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考核情况;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记录;隐患排查与治理记录。井工煤矿安全现状评价参考资料目录见附录B,露天煤矿安全现状评价参考资料目录见附录C。
4.2.3 根据煤矿特点,按照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对煤矿各生产系统和辅助系统及其工艺、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装置等进行实地安全检查,对煤矿安全管理机制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调查。
4.2.4 现场安全调查应明确以下基本问题:
a)对地质构造、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瓦斯地质、井田内及其周边采空区和废弃矿井资料及其他安全参数是否准确掌握,能否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b)生产系统和辅助生产系统、开采程序、方法及其工艺等是否满足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运转是否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c)通风、瓦斯抽采、综合防突、防灭火、防尘、防治水、供电、运输提升、安全监控、生产指挥调度、职业危害防护、安全避险与应急救援等系统环节是否合理、完善,运转是否可靠;
d)可能造成重大灾害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是否得到了有效控制,对井田内及其周边采空区、废弃巷道(或边坡)是否都进行了有效管理,是否存在事故隐患;
e)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和实际需要,安全投入、安全培训、事故与隐患管理、应急预案等是否符合要求。
4.3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
4.3.1 根据煤矿的地质条件、周边环境特点、开拓与开采方式、生产系统和辅助系统,煤矿建设及生产期间积累的安全资料、数据及其他专项研究成果,结合现场安全调查情况,辨识煤矿生产中实际存在和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其危险程度。
4.3.2 分析危险、有害因素可能导致灾害事故的类型、可能的激发条件和作用规律、主要存在场所。
4.3.3 结合相关实际资料和典型事故案例作进一步分析。
4.3.4 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9)、《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对被评价煤矿涉及的重大危险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辨识分析,明确是否存在重大危险源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重大危险源要进行评价,划分危险等级。
4.3.5 根据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结果,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度排序。
4.4 划分评价单元
4.4.1 根据煤矿生产工艺特点及煤矿安全现状评价的需要,以评价单元科学、合理、相对独立、具有明显的特征界限、覆盖所有评价范围为原则,合理划分安全评价单元。
4.4.2 井工煤矿安全现状评价单元划分见附录D,露天煤矿安全现状评价单元划分见附录E。
4.5 选择评价方法
4.5.1 根据煤矿安全现状评价的目的、要求和评价对象的特点,选择科学、合理、适用的定性、定量评价方法,以便开展针对性的安全现状评价为基本原则。
4.5.2 煤矿安全现状评价应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综合性评价方法,优先采用成熟的评价方法,鼓励使用先进的评价方法,慎用争议或尚处于探索阶段的评价方法,煤矿安全现状评价宜采用安全检查表法、专家分析法、重大危险源辨识法、类比分析法等方法。
4.6 定性、定量评价
4.6.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煤矿生产现状,分单元进行定性、定量安全评价。
4.6.2 评价各生产和辅助系统及其工艺、场所、设施、设备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运转是否安全可靠。
4.6.3 评价安全设施、设备、装置与有关规程、标准规范的符合性和完善性,分析存在的不足或缺陷。
4.6.4 根据煤矿生产过程中对危险有害因素的控制情况,评价安全技术措施的合理性、有效性、充分性,分析采取进一步安全技术措施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4.6.5 评价安全管理机制与机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与特殊工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事故与隐患管理,事故应急预案与应急救援管理,安全投入,安全信息管理等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是否适应煤矿的特点和安全生产的需要,安全管理体系运转是否可靠、高效。
4.7 煤矿事故统计分析
4.7.1 根据煤矿生产实际情况,收集被评价煤矿建设及生产过程中事故统计的相关资料,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事故经过、致因因素、影响因素,提出防范措施。
4.7.2 未发生过事故的煤矿,应收集同类矿山生产过程中的事故统计资料,进行同类矿山安全生产对被评价煤矿的借鉴分析,重点是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控制防范。
4.8 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4.8.1 根据煤矿生产情况、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与定性、定量评价结果,遵循针对性、可操作性、经济合理性等原则,对不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生产系统、工艺、场所、设施和设备等提出消除、减弱或降低危险、危害的技术对策措施及建议。
4.8.2 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或不适合被评价煤矿的安全管理制度、机构设置与人员配置,存在的管理漏洞和不安全的管理行为,提出消除、减弱或降低危险、危害的管理对策措施及建议。
4.8.3 对控制防范存在不足或缺陷、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减弱或降低危险、危害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建议。
4.9 评价结论
4.9.1 安全评价单位应遵循客观、公正、真实的原则,明确给出安全评价结论。
4.9.2 评价结论应概括评价结果,给出煤矿在评价条件下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符合与否的结论;从风险管理角度,给出煤矿危险、有害因素引发各类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的预测性结论。
4.9.3 明确危险有害因素排序,指出煤矿生产中应重点防范的重大灾害事故和重要的安全对策措施。
4.9.4 给出煤矿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明确意见。对暂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煤矿,提出具体理由和整改措施建议。
5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5.1 评价报告文字应简洁、准确,附必要的反映煤矿生产情况等有关图表或照片,以使评价过程和结论清楚、明确,利于阅读和审查。
5.2 评价报告应准确、清晰描述评价对象、目的、依据、方法和过程,获得的评价结果,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给出的评价结论等,并简要描述煤矿生产及管理状况。
5.3 评价报告应附实施安全现状评价人员名单、报告完成时间等相关情况及附件。
5.4 现状评价的数据、资料、现场勘查记录、检查结果记录、现场不符合内容的影像资料等可编入附录(应作为过程控制记录归档保存)。
5.5 煤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见附录F。
6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格式和载体
6.1 格式内容包括封面(附录G)、著录项(附录H)、前言、目录、正文、附件、附录。
6.2 安全评价报告一般采用纸质载体。为适应信息处理需要,安全评价报告可辅助采用电子载体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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