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4-05-20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第1条:电焊、气割,严格遵守”十不烧”规程操作。
第2条:操作前应检查所有工具、电焊机、电源开关及线路是否良好,金属外壳应有安全可靠接地或接零,进出线应有完整的防护罩,进出线端应用铜接头焊牢。
第3条: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有油脂衣服、手套等,禁止与氧气瓶、减压阀、氧气软管接触。
第4条:清除焊渣时,面部不应正对焊纹,防止焊渣溅入眼内。
第5条:经常检查氧气瓶与减压阀表头处的螺纹是否滑牙,橡皮管是否漏气,焊割炬嘴和炬身有无阴塞现象。
第6条:注意安全用电,电线不准乱拖乱拉,电源线均应架空扎牢。
第7条: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指定专人防火监护。
第8条:每台电焊机应有专用电源控制开关。开关的保险丝容量,应为该机的1.5倍,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完工后,切断电源。
第9条:电气焊的弧火花点必须与氧气瓶、电石桶、乙炔瓶、木料、油类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少于10m。与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少于20m。
第10条:乙炔瓶、氧气瓶均应设有安全回火防止器,橡胶管连接处须用扎头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