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3-04-17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前言
为了提升制浆造纸企业本质安全,规范制浆造纸企业安全管理,推进行业安全技术进步,规范系统、科学、有效、可靠的安全技术规程;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化,确保企业财产和职工生命的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生产和效益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轻工业安全生产管理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华、宋鸿林、朱维平、吴沛文、陈贵锐、苗金生、王景泉、郭庆平。
制浆造纸企业安全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造纸制浆、纸及纸板制造企业的安全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1651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GB 2681 电工成套装置中的导体颜色
GB 2893 安全色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4053.1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1部分:钢直梯
GB 4053.2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2部分:钢斜梯
GB 4053.3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
GB 4064 电气设备装置安全设计导则
GB l3955 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6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
GB 50351 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GB 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5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059 35-110 kV变电所设计规范
GB 50060 3-110 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GB 503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GB 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 644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 7231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T 8196 机械安全 防护装置 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
GB/T 18831 机械安全 带防护装置的联锁装置设计和选择原则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2002]63号)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国发[1982]22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0号)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部发[1996]276号文)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制浆造纸企业
以植物(木材、其他植物)或废纸等为原料生产纸浆,及(或)以纸浆为原料生产纸张、纸板等产品的企业。
3.2
碱回收
应用吕布兰制碱法的基本原理,将制浆黑液经化工过程处理,以回收化学品和热能,再供制浆生产使用的过程。包括从纸浆洗涤过程提取黑液、黑液的蒸发浓缩、浓黑液的燃烧、熔融物的溶解苛化和从苛化产生的碳酸钙中回收石灰等基本工序。
3.3
双人双锁
为了保证一种制度能够安全执行,而采取的一种双人相互监督、制约的模式。
3.4
MSDS
化学品安全说明书(Material Safe ty Data Sheet),国际上称作化学品安全信息卡,是化学品生产商和经销商按法律要求必须提供的化学品理化特性(如pH值、闪点、易燃度、反应活性等)、毒性、环境危害、以及对使用者健康可能产生危害的一份综合性文件。
3.5
高处作业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GB/T 3608-2008,术语3.1]
3.6
动火作业
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AQ3022-2008,术语3.1]
4 通用安全技术要求
4.1 安全防护、安全色、安全标识、变配电通用安全技术要求
4.1.1 机械传动设备或部位(输送链条机、厚度筛进料螺旋、切草机刀辊处、麦草输送刮板、输送带、上料链板机、链板输送机、卷包机防护链、堰板调整齿轮、进浆总管提升齿轮、切纸刀、链条传动门等)及裸露部位(水力碎浆机罐口、退纸架轴头部位)防护装置应符合GB/T 8196和GB/T 18831要求,并设有必要的安全联锁装置。
4.1.2 钢直梯、钢斜梯、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设置符合GB 4053.1、GB 4053.2、GB 4053.3的要求。
4.1.3 现场安全标志、安全色应符合GB 2894、GB 2893、GB 7231的要求。
4.1.4 变配电系统应符合GB 50054、GB 50055、GB 50058、GB 50059、GB 50060等标准的要求。
4.1.5 电气设备的绝缘、屏护、防护间距应符合GB 5226.1的要求。
4.1.6 电气防护应符合GB 4064、GB l3955、GB 2681的要求。
4.1.7 应当按照GB 11651和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制浆造纸企业劳动保护用品选用标准参见附录B.
4.2 生产过程中通用安全技术要求
4.2.1 应加强重点危害因素部位的管理,制浆造纸企业主要危害因素分布参见附录A.1。
4.2.2 应定期对职业危害场所监测和治理,制浆造纸企业主要职业危害因素分布参见附录A.2。
4.2.3 切草机、刮板输送带上坡、下坡处、原木剥皮机、预浸器、蒸球、链板输送机、碱炉、切纸刀、链条传动门等部位应合理设置报警和联锁保护、紧急停机装置和急停开关;急停开关应醒目便于安全操作,采用手动复位,且距离最远作业人员不准超过5 m。设备限位开关报警装置良好,反馈信号正常。按钮应设专人操作,按钮操作人严禁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4.2.4 设备开启前,应确保设备无异常,各部位的螺丝无松动,各传动部位润滑良好,传动链轮、链条无异常;防护装置齐全可靠;设备周围3 m内无人作业;并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
4.2.5 对各种设备、管道和压力容器保养、检修、更换等作业时,应切断水、电、汽等,应优先实行双人双锁控制与管理,不便使用双人双锁管理时采用以下保障措施:作业前先切断控制区域电源,并在有关阀门和电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识牌,设监护人,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后方可工作。检修后,接到检修人员通知,挂牌人员取下标识牌,开机人经监护人确认后方可开车。安全检修、维修、运行记录应保存完整。
4.2.6 严禁对转动中的设备维修、维护、清扫、擦拭等作业,严禁在设备运转时私自拆卸链条防护设施及其它部件,严禁跨越传动设备,在需要跨越的地方应架设人行过桥或通道。
4.2.7 巡检或检修设备时,严禁随身携带易脱落的物品,如应携带,应拉好工作服口袋拉链;随身使用手电筒时,要系好手绳。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禁止戴领带、挂绳等,禁止穿大衣、风衣等易被转动设备绞住的衣服。
4.2.8 在同一作业区预内应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在无法避免交叉作业时,应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双方在交叉作业或发生相互干扰时,应根据该作业的具体情况共同商讨制定安全措施,明确各自的职责,互相配合,建立联系机制,及时解决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并尽可能为对方创造安全作业环境与条件。
4.3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要求
4.3.1 烘缸、氧漂塔、蒸煮塔、蒸球、碱炉、汽水分离器、叉车、电动葫芦、货梯、叉车、升降机、气瓶等特种设备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以及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并公布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运行管理,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4.3.2 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使用登记证、年度检验报告等技术档案保存完整。
4.3.3 安全阀、压力表、监护仪表等安全附件应保持清晰灵敏,定期检验安全有效;正常情况下按规定做定期校验和放汽试验,应有专人负责详细记录存档,如遇失灵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4.3.4 碱炉应符合国发[1982]22号、劳部发[1996]276号文的规定。
4.3.5 吊装木浆、纸辊、织物等物件,维修和管理吊装起重设备时,应遵守GB 6067和GB 5032的规定。
4.3.6 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要求参加培训并持证上岗。
4.4 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安全技术要求
4.4.1 制浆造纸企业储存和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硫酸、盐酸、氢氧化钠、硅酸钠、双氧水、丙烯酰胺、杀菌剂、氯气、染料、甲醇、液化气或天然气等。
4.4.2 危险化学品制备、储存区域应设置围堰,围堰设置应符合GB 50351;储罐与周围的防火距离应符合GB 50016的要求,防爆电气设备选型符合GB 50058的要求。在醒目位置应悬挂危险标识牌、MSDS和现场处置方案;备有相应的安全装置和急救药品;洗眼器、淋洗装置应24 h清水畅通,并采取通风、排毒等措施。
4.4.3 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时,司机和押运员应在装卸现场,并持证上岗。
4.4.4 各种化学品要按性质不同分类隔离存放、定置管理。
4.4.5 在化学品周围未采取防范措施和未经允许,禁止一切动火作业。
5 制浆造纸主要工段安全技术要求
5.1 切草、苇、竹工段
5.1.1 切草机输送带两边应设置防跑偏挡轮,并运转灵活,销轴无窜动;输送带回头辊不应外露且加防护装置。切草机输送带小车应灵活,便于换刀人员合、离操作。
5.1.2 切草机对刀时,应断电、挂牌、设监护人。在上卸螺栓时,切忌用力过猛;上螺栓时要拧紧加固。手动转动刀辊时要缓慢,飞刀与底刀间隙不超过0.5 mm,同一刀辊上飞刀的磨损量应尽可能相同。
5.1.3 换刀前应检查大轮电机开关是否拉闸挂牌,刀辊是否停止运转;拉开喂料机时,将喂料专用保险支架并在刀辊处放好防护铁后,方可进行换刀。
5.1.4 切草部位应设置专人负责现场指挥和监督,切草工作业应分区进行,防止交叉作业。
5.1.5 运输车辆的刹车等安全装置灵敏可靠,喇叭音质响亮,并装设倒车语音提醒装置。
5.1.6 输送带喂料口应设置隔离装置,距离喂料辊不低于1.2 m。运输带上不应装载过多草料,随时清理喂料两边草料及杂物,确保草料均匀进入喂料口;遇到草料堵塞时,应开倒车或停机处理,不准用手脚推塞。
5.1.7 除尘部位防护设备应完好,防止麦草筛选时有杂物飞出。
5.1.8 除尘设备内严禁人员进入,确需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拉闸断电、挂牌、设监护人等安全措施。
5.1.9 定期对切草机传动部位进行清理、养护,严禁原料堆积,传动部位夹料时,应用专用工具清理,严禁用手去掏。
5.2 备木工段
5.2.1 剥皮辊不运转时不能放原木。
5.2.2 出料皮带回头辊后5 m内不准有人,链条机速度不大于700 rpm。
5.2.3 切片机的进料口应有隔离装置,不得高于0.5 m。距离喂料口不得超过1 m,设备工作时周围3 m内不得有人作业。
5.2.4 料仓出料螺旋运行时,料仓门不准开启。
5.3 蒸煮工段
5.3.1 蒸球盖起吊设备的钢丝绳、吊钩、吊具等无开焊、断丝、裂纹和腐蚀等现象,固定卡子应正确牢固。
5.3.2 预浸器盖板应固定牢固、严密,防止麦草、碱液等原料溢出。
5.3.3 麦草装球前,应确保倒链、滑车、球盖、挂钩、钢丝绳等安全可靠,蒸煮液备好后方可按顺序开启预浸器。
5.3.4 装球过程中,随时检查输送带、预浸器的运转情况,出现异常现象时,应及时通知切草工停止送料,同时关闭蒸煮液阀门。
5.3.5 装球过程中,人员应佩戴好安全带;球下应摆放或悬挂警示标示。封严盖用双螺栓扒紧,最后盖好楼口盖板;安卸球盖时,蒸球下不准有人通行和逗留。
5.3.6 待蒸球蒸汽压力表指针降到零位,确认球内无压力后方准缓慢开启球盖,若球盖不能自行脱开,可用木棒轻轻叩撞,禁止用铁管、铁棍猛力敲击。
5.3.7 吊起球盖的挂钩应牢固,吊运球盖时要平稳。
5.3.8 加入碱液前,应检查管道接头,发现泄漏及时修理;检查计量槽液位显示是否准确,防止过量溢出。
5.3.9 转动蒸球前,要检查蜗杆、蜗轮、轴头大瓦、减速器等各润滑部位是否缺油,汽头等部位是否漏气,各连接螺栓是否齐全有效,皮带是否松弛、开裂,一切正常接到装球人员的回声确认后方可转球。
5.3.10 操作进汽时,应缓慢打开阀门,随时观察压力的变化,出现异常应及时停止进汽。不得在蒸球转动时放汽。
5.3.11 蒸球取样时应停球,周围无人后再取样。
5.3.12 蒸煮喷放时,应检查管道内有无串通现象,喷放仓、喷放池内及周围是否有人工作,正常后缓慢开喷放阀。
5.3.13 及时清理喷放仓、喷放池周围喷放积聚的麦草屑。
5.3.14 木片仓、预蒸仓、反应仓应设有排气管。
5.3.15 木片仓、蒸煮塔、喷放锅等产生不凝气体(臭气)的收集系统应采取良好的静电跨接和接地,管道有明显的标识,动火作业前应彻底清扫置换。
5.3.16 启动蒸煮管螺旋前,应检查螺旋运转是否正常,有无窜轴现象,放汽阀门是否关严,中间管是否堵塞。
5.3.17 蒸煮管内汽压按蒸煮曲线进行,不准温度过高或过低。
5.3.18 如果运转中蒸汽管有漏汽现象,操作工应采取有效措施关闭气源总阀并防止烫伤。
5.3.19 遇停电情况,立即关闭进汽门,观察压力和温度变化,如压力和温度超过高限,应及时采取措施或卸压处理。
5.3.20 停车时应将进汽门关闭,当压力表指针回转到零位,方可进行检查、维修。
5.3.21 蒸煮管盘根有漏汽现象或蒸煮管在运转时有异常声响时,应立即停车检查处理。
5.4 洗漂工段
5.4.1 挤浆机辊子处和跳筛传动部位应加防护装置,悬挂“严禁掏浆”等安全警示。
5.4.2 洗浆机观察孔离地(台)高度应低于1.2 m,并装有防止人员坠入装置。
5.4.3 氧漂塔及液氧管道应密封良好,防止液氧与油脂等接触。
5.4.4 蒸汽管道应采取保温措施,悬挂高温标识。
5.4.5 漂白塔进出口管道应为聚四氟乙烯等防腐材料的管道,对管道弯头、接头等部位应采取加固措施,并定期检查更换。
5.4.6 通氯部位应有现场事故处置方案,现场应配备防化服和空气呼吸器等防护应急物品、报警装置、碱池等应急设施。
5.4.7 通氯操作工应经专业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5.4.8 通氯装置应定期进行排污,防止三氯化氮积聚,并做好排污记录。
5.4.9 氯气、二氧化氯管道应安装止回阀,并定期检查维护。
5.4.10 漂白塔停用尤其是氨法制浆停用超过10 h以上的,漂白塔应进行排空处理,防止反应过程中产生的易燃易爆物质积聚而引发事故。
5.4.11 黑浆进入跳筛时,启动提浆泵后要缓慢打开浆阀门,防止黑液溅出烫伤人。
5.4.12 跳筛有防淋湿装置,避免震动出的黑液、浆料等将电机淋湿发生触电。
5.4.13 保持各管道、阀门、稳浆箱液位等正常,防止其损坏或溢浆烫伤人。
5.4.14 筛板上要覆盖尼龙网,防止跳筛振动时黑液溅出。
5.4.15 清理浆渣时应远离筛板并戴好手套及防护眼镜;清理筛板用的工具长度至少为2.5 m。
5.4.16 筛选后的浆料进入黑浆池,池子应有液位显示,并且池口应设置盖板和铁篦子并加锁。
5.4.17 洗浆机开机前应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各传动装置的防护罩齐全;洗浆机滤网不应破损;洗浆机的刮刀间隙应调整调到位;洗浆机平台的护栏和扶手应牢固;洗浆机操作台和走台的卫生应清扫干净;池内无杂物,放料阀门应关好;水、电、汽正常无误后,发出信号方可开机。
5.4.18 洗浆机挂浆时,应有专人观察洗浆机液位,溢浆时要及时通知周围人员远离溢流处,并通知主要操作人员采取应对措施。
5.4.19 洗浆机正常运转时,洗浆机出浆侧只需留有一个观察口,禁止向洗浆机内伸头观望。
5.4.20 洗浆机主控操作人员要及时与现场操作人员进行沟通,调整转速、流量,严格控制好浆池、各罐体液位。
5.4.21 黑浆经压力筛进入除砂器,排渣时要缓慢开启阀门。
5.4.22 黑浆进入圆网,严禁用手触摸圆网的边缘及靠近伏辊。
5.4.23 停机后,用水管把喷淋管及转鼓上的残浆冲洗干净,开启排风,对冼浆机进行通风、降温。
5.4.24 上圆网网子时两边铁丝应固定牢固,缓慢转动转鼓;转动转鼓时,转鼓上严禁站人。
5.4.25 黑浆进入氯化塔,应先通浆,后通氯气;停止时反之。
5.4.26 黑浆进入漂白洗浆机时,操作人员应佩戴防毒面具隔玻璃窗进行观察。
5.5 制浆工段
5.5.1 人工剪切浆包金属丝时应戴防护面具。
5.5.2 挑料、抽剪铁丝应按不同区域分开轮流作业,严禁散包人员和机械车辆混合作业。
5.5.3 叉车挑包不允许出现叠放现象, 抽剪铁丝应先剪纸包下部铁丝,最后剪上部铁丝严禁人员站在链板输送机上推、拉、拽物料。
5.5.4 清理散包机下废纸、地沟内废纸时,应有专人监督上料高度。
5.5.5 废纸悬空链板机走动而废纸不走动需要在链板机上人工踩踏时, 踩踏人员应戴好安全带或者安全绳。
5.5.6 链板输送机运转中应上料均匀,大包厚度不超过整包的三分之一,高度不超过链板机水平外壳,链板机上不得有铁丝。
5.5.7 不得出现将损纸条一半放入碎浆机一半在外边拖地的状况。
5.5.8 打浆机或盘磨有异声时,应立即退刀或停机检查。
5.5.9 各种辅料应溶解过滤后加入浆中,应避免杂物混入打浆系统设备中。
5.5.10 盘磨运转中断料应立即退刀,不准空运转,禁止给冷水。
5.5.11 打浆过程中注意事项:打浆机盘磨紧刀螺丝无松动;保证浆池液位稳定,防止溢浆;检查进浆压力变化,严禁超压。
5.5.12 打浆过程中,禁止在双盘磨联轴器旁站立或停留,禁止向碎浆机内伸头观望,可通过人孔观望。
5.5.13 输送废渣皮带堵塞时,应停止废渣皮带用水清理,严禁开机状态下用手或硬物清理。
5.5.14 转鼓化学品泄漏时,应由专人戴好防腐手套和防护眼镜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关闭阀门做好标记,设立警示标志。
5.5.15 核子秤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电仪人员,严禁在核子秤周边停留。
5.6 抄纸工段
5.6.1 流浆箱在维修保养过程中,摆动装置、上堰板垂直装置、进装总管打开装置的传动电机,应用安全开关断开。
5.6.2 进入流浆箱内工作时,应使用安全锁定装置。
5.6.3 浆料到达网部时,确保网部危险区无人作业,油站、润滑水、密封水、冷却水开启,限位及传动满足开启条件后,经现场人员确认后,按开机信号进行开机。
5.6.4 机器正常运转时,各导辊如果粘上浆块、胶块等杂物时,严禁用手掏挖,应用水冲洗;检查处理问题时不许将身体探身到网案以内,必要时停车处理。
5.6.5 严禁用浓酸或浓碱清洗网子,酸、碱浓度应在5%以下。
5.6.6 用高压喷淋水管冲洗辊子或毛布过程中应远离纸机传动区域,严禁更换喷头,胶管不准绕在手上,胶管头应离辊子或毛布40 cm以上。
5.6.7 撕网边时,应有人专管离合器并听从撕网人指挥。
5.6.8 检查网子、毛布松紧时,应在导辊出口处摸,触摸点在织物边部往里至少4 cm处;使用设备检测织物张力、透气度等指标时,注意选择织物运行平缓处,避免割伤织物或将设备带入。
5.6.9 更换网时,应切断电源,清洗网部,清除地面杂物,拆除必要的扶手和通道。
5.6.10 更换毛布期间,将压榨部所有的传动部件断电锁定;更换完以后,立即安装上所有的走台,压区保护装置和其它的保护设施。
5.6.11 浆料进入压榨部,如压榨辊粘有纸浆时,严禁用手掏挖,防止被织物卷入,应该用水冲洗,必要时要停车断电,挂牌后处理。
5.6.12 毛毯起弯、打折或跑偏,不准将身体探入毛毯范围内去调整,只能从辊子的出口部位处理,绝不允许从进口部位调整,必要时应及时检查跑偏校正器、毛布张力、透气度等是否正常,停机处理。
5.6.13 严禁用手触摸压榨辊进口处,清除浆块、杂物时应紧急停机处理。
5.6.14 巡检烘缸时,应戴防烫伤手套。
5.6.15 人工引纸时,递纸人手要握成拳形,不准手指伸开递纸;手与烘缸、毛布的距离不得少于10 cm,并要尽量偏于外侧,严禁反手引纸或传动侧引纸,也不准戴手套引纸。有气动引纸系统的应用气动引纸。
5.6.16 施胶机处引纸时,应使用压缩空气,严禁用手引纸。
5.6.17 引纸时间过长时,应当适量关小进汽控制阀门进行降压;紧急停车时,应立即关掉蒸汽阀门。刮刀或烘缸塞纸时,禁止用手直接去清理,应戴好安全手套用专用铁钩抽出刮刀进行清理;塞纸严重时停机处理;烘缸、施胶机辊、压光机辊缠纸时,可在安全距离外用压缩空气吹掉;缠纸严重时,应停机处理。
5.6.18 压光机在运转过程中,不准用手直接清除碎纸和杂物,应在出口处用气吹,但应离辊30 cm以外,必要时停机处理。
5.6.19 修理和维护导辊时,要保证烘缸供汽系统已关闭,烘缸内温度已降到工作温度,并专人看护。
5.6.20 冷缸卷纸时,应将纸上拉,或手伸直用手掌在轴端拉纸压上轴,不准用手指按。
5.6.21 卷纸轴上卷筒半径小于15 cm时,严禁用手摸纸轴上纸;半径在15 cm以上时,应手指向下(与纸轴转动反向)摸纸;检查运行纸辊外观纸病时注意安全保护。
5.6.22 操作人员与放射性同位素设备保持不小于1.5 m的安全距离,引纸或在禁区内工作时应关闭设备;巡检或清洁现场时不得长时间逗留;设备维护人员应持证上岗,并配备个人剂量检测仪,定期体检。
5.6.23 应定期检查压光机保险杠两头的固定螺丝、传动联轴器,发现松动立即处理;保险杠与压光辊之间距离要合适,且保证手指不能塞入压区。
5.6.24 干燥部配有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的纸机,必须保持进水水阀门常开,并定期检查测试系统功能是否正常。
5.6.25 施胶机辊运转时,严禁用手触摸。
5.6.26 抄纸机断头时,应将表面胶阀门关闭,改用清水,正常后再用表面胶。
5.7 后完成工段
5.7.1 切纸前,确保安全防护完好有效,纸轴在退纸架上放置牢固。
5.7.2 分切机下辊区设有防止纸轴撞人的安全防护措施。
5.7.3 小地车设有急停按钮,地面划设安全警示线,并有防止车轮脱轨的安全装置。
5.7.4 横切机接纸升降台有上下限位装置,液压系统无漏油现象。
5.7.5 开车时,要发出开车信号,检查各传动点有无人员,在低速下启动;引纸时手与花辊至少相距15 cm,手与圆刀要保持安全距离。
5.7.6 纸条缠到两侧辊头上时,不准直接用手处理,设专人监护应用工具取下或停机处理。
5.7.7 引纸用胶带缠住花辊时,应打开保险杠停机挂牌后清理;且清理中不准运行(包括爬行),清理完一侧后,可点动;待停机后,处理另一侧。
5.7.8 平板纸调整方正度时,应停机进行;校正横刀时,盘车人应听从校刀人指挥,并切断电源,挂好安全牌,纸缠花辊或卡住刀时,应停机处理。
5.7.9 上下切纸机应从规定的地方行走,不准睬轴瓦、轴头、防护罩,不准从护栏空隙内穿行。
5.7.10 接纸台升降失控应有自动断电装置;挂牌检修时,应将保险锁打开或用牢固的木头或工字形钢顶牢,同时指定专人在电盘监护。
5.7.11 复卷机开车前,确保气、油、电气控制管路系统正常,辊间保险杠、刀防护罩、安全门安全可靠。
5.7.12 两侧后立柱内的油缸(液压缸)在提升或下降压纸辊时,不许有爬行,不同步或倾斜或自由落体等现象出现。
5.7.13 复卷机带纸和接纸头时,纸头要足够长,打底禁止开快车;纸辊半径25 cm以下时,禁止用手触摸,引纸和控制箱的操作者应密切配合,引纸正常后应按铃,以示运转开始;开车时,应将吸纸边风管打开,调整好气油缸、液压缸动作所需工作压力,根据车速和张力要求,调整好磁粉制动器的始激磁电流。
5.7.14 复卷机引纸时应待复卷机停止转动后方可进行,盘车人应听引纸人指挥,开车要先发信号,运转中严禁作标记。
5.7.15 复卷尺寸达到工艺要求下辊时,升降台应缓慢下落,以控制辊子滚出的速度,严禁从辊子正面推扶辊子,应设置障碍物拦截辊子停止滚动。
5.7.16 严禁从传感器前穿越,以防产生误信号。
5.7.17 严禁用手摸正在包装的纸辊的端面。
5.7.18 禁止触摸压力盘、热溶胶箱表面。
5.7.19 竖卷器只能用于输送纸辊,严禁输送其它物品。
5.7.20 手工打件时,人不能正对钢带,不能蹲下用眼睛看。
5.7.21 拉件人员应等升降平台动作完全结束后才能将件纸拉入、拉出,以免翻件,且件板不能超过规定高度2 m。
5.7.22 进入烘房进行维修时,应等烘房内温度降下后再进入,并安排好专人监护。
5.8 碱回收蒸发工段
5.8.1 蒸发各工段设备运行状况良好,无超载、超压、超温现象;无异常震动声响现象。
5.8.2 蒸发器本体与外部连接部位无裂纹、变形、过热泄漏等缺陷。
5.8.3 蒸发工段存在中、低压蒸汽烫伤,黑液烫伤或腐蚀,臭气和转动设备等危害,严禁违章、冒险作业,加强设备异常巡检和处理,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5.8.4 汽提塔一启动就充满蒸汽。若大量冷却水进入汽提塔,它会迅速冷凝蒸汽,造成汽提塔顶部瞬时高真空。从汽提塔底部至汽提塔顶部蒸汽的高速会损坏阀盘或盘上阀门,应缓慢增加进汽提塔污冷凝水供给,尤其在汽提系统启动期间。
5.8.5 蒸发器等设备的疏水器、排污阀及其管道应完好、可用、无泄漏。
5.8.6 不凝气系统气水分离器应无泄漏,水封口完好。
5.8.7 不凝气管线应无泄漏,管线连接法兰等电位连接。
5.8.8 不凝气排气设有防爆膜且完好有效。
5.8.9 稀、浓黑液贮槽应设有呼吸阀。
5.8.10 甲醇提取设备设施无泄漏,电气设备防爆;甲醇储罐安全附件定期检验,完好有效;甲醇进入燃烧系统前管线上应设置阻火器。
5.8.11 蒸发开启蒸汽阀门时,人要立于侧面,要由小到大缓慢开启。
5.8.12 运行中禁止用水冲洗或用湿布擦视镜,视镜若发现裂纹后及时更换。
5.8.13 黑液取样时,应缓慢开启阀门。
5.8.14 打开黑液槽盖检查槽内液位时,脸不得对准人孔;槽内存在黑液时,任何情况下不得下槽。
5.8.15 打开蒸发器底部人孔盖前,应将黑液完全排空,压力完全排除后方可开启。开启时人应立于侧面,先将盖挪动,检查是否有余液。
5.8.16 蒸发打枪时,严格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并有专人监护。监护人要坚守岗位,发现异常及时停止打枪。
5.9 碱回收燃烧工段
5.9.1 碱炉的开停、升温、升压等操作应按照操作规程和锅炉操作规程进行。
5.9.2 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温度计、压力表等安全附件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且在校验周期内。
5.9.3 在碱炉适当的部位应设有防爆装置,且防爆装置的位置不致危及人身安全。
5.9.4 碱炉的就地水位计和溜槽采用远程监视系统。
5.9.5 碱炉的蒸汽对空排防管应设消音装置。
5.9.6 点火用的液化气或天然气储存符合规范要求,无泄漏,燃气管线设阻火器。
5.9.7 辅助燃油罐设置液位计和高液位报警仪,应设置泡沫灭火系统。
5.9.8 辅助燃油罐组防火堤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罐组内排水应设置水封。
5.9.9 辅助燃油罐输送泵房无漏油,油管畅通、操作灵活无老化、渗漏现象,辅助燃油泵接地良好。
5.9.10 不凝气体风机设计应符合防爆要求,不凝气体管线上设置带防爆膜的事故排放装置,不凝气燃烧系统燃烧器前设置阻火器。
5.9.11 不凝气体投入燃烧前应按照程序对管道和系统进行吹扫和置换。
5.9.12 对产生不凝气体的储罐、蒸发效体和输送不凝气体的管道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吹扫置换,严格动火作业审批程序。
5.9.13 碱炉机组应配备双电源,若无条件应设置汽动给水泵。
5.9.14 水合联氨、氢氧化钠及磷酸三钠等化学品储存位置、方式、方法适当,管线等无泄漏。
5.9.15 炉墙无严重漏风、漏烟现象。
5.9.16 清溜槽灰斗、黑液或辅助燃料嘴,更换黑液枪,打开管道或炉子炉门黑液取样,捅风口作业时应戴防护面屏。
5.9.17 溜槽冷却水系统应设有可靠的备用水源或高位水箱,冷却水箱应设有低液位保护措施。
5.9.18 溜槽冷却水的进、出口水管不应与其他冷却水管串联,且出水管口不允许有阀门。
应设在与熔融物接触面上。
5.9.19 燃烧工段各主要操作楼层应设置直达室外的安全疏散楼梯,炉前操作区出入口不应少于两个,在工段后部出入口附近设钢梯,通往电除尘器或文丘里除尘器各层,车间各层纵横通道应相通。
5.9.20 应利用厂房顶部的高侧窗,固定百叶板或设避风天窗,排除室内热量和烟尘。
5.9.21 引风机应布置在厂房端部的单独房间内,并采取相应的隔声措施。
5.9.22 碱回收车间应设应急疏散报警信号。
5.9.23 电除尘系统刮板运输机应设断链零速保护,并发出音响信号。
5.9.24 芒硝加料口应加防护格网,禁止在芒硝刮板输送机观察口等处加芒硝。
5.9.25 冲洗就地水位计时,应站在水位计侧面,缓慢开启阀门按操作规程操作。
5.9.26 吹灰时应保持炉膛负压,禁止打开检查孔观察燃烧情况。
5.9.27 当黑液枪口堵塞,用蒸汽冲不开时,应先排掉残余压力,方可更换喷枪。
5.9.28 闷炉时应停止所有风机运行,启动时先启动引风机,再启动鼓风机。
5.9.29 停炉清灰时应备好0.2%硼酸水,穿好防护用品(手套、工作帽和安全帽、眼镜、口罩等),派专人监护,关注结束后要清点人员、工具。
5.9.30 进入汽鼓检查和检修前,应将有关蒸汽、给水、排污、疏水和加药等主要管道阀门关闭,将电动阀门电源切断,挂上警示牌,汽鼓内温度一般不得超过40 ℃,要做好通风,用12 V电源照明,并派专人监护。检修完毕后,要清点人员、工具。
5.9.31 更换汽包人孔门、集箱手孔门及受压锅炉管时应进行锅炉水压试验。
5.9.32 锅炉水位应保持在上汽包水位计中心线上10 mm之间,并做到严密监护。
5.9.33 碱炉运行中不准对承压部件进行敲打和维修,检查后碱炉需热紧时,气压不准超过0.29 MPa。
5.9.34 喷油时,如炉内灭火应立即停油充分排风后,方可再点火。
5.9.35 停炉因需要打开汽包或联箱手孔门清灰检查时,开炉前应打压试验。
5.9.36 开炉前,要做好碱炉本体和附属系统设备的检查工作,在确认具备安全启动的条件后,方可通知系统开机点炉。
5.9.37 捅风嘴时应关闭风门,立于侧面,脸部不要对准风嘴,戴防护眼镜。
5.9.38 应保持熔炉熔物均匀流出,不准积存。
5.9.39 黑液枪、油枪的接头和胶管(金属软管)应牢固,不准采用铁丝捆扎、吊挂。
5.9.40 打溜子口时,应穿工作服,戴手套和安全帽,打大锤不得戴手套;拔纤子时,应缓慢抽出来,并开大蒸汽消音。
5.9.41 用水冲洗地面时,不准用水管冲带电设备及熔融物。
5.9.42 溜子槽漏水发生爆炸时,应立即关闭冷却水进口阀,然后停炉处理。
5.10 碱回收苛化工段
5.10.1 在正常开机前应确保设备准备就绪,且可以远程安全起动。检查以确保阀门位置正确,放空阀和人孔等已关闭。检查以下管线:冷水管线、热水管、低压蒸汽管、压缩空气管、仪表用气管、二次冷凝水管,使其压力达到工艺要求。泵和搅拌器以及过滤机的密封水和密封空气合适。
5.10.2 绿液澄清系统
——澄清器设有防腐蚀内衬,且完好;
——主轴、耙齿、传动机构、提升机构运行平稳,无卡阻现象;
——绿泥真空过滤机搅拌器无卡涩。
——过滤机滤套孔眼无堵塞;
----不应将绿液与酸混合, 避免致命的硫化氢气体生成;
----进入盛放过绿液的槽,要事先做缺氧和硫化氢检验。
5.10.3 石灰消化系统
——消化器入口绿液温度控制系统完好,温度指示、调节灵敏可靠;
——消化器搅拌器无不正常噪声;
——石灰硝化提渣机无卡阻现象。
5.10.4 绿液苛化系统
——绿液苛化温度控制系统完好,温度指示、调节灵敏可靠;
——苛化器搅拌器无卡涩,搅拌作用良好;
——白泥储存槽耙齿配备辅助柴油机或电机采用双电源供电;
——白液储存槽具有防腐蚀内衬;
——白泥过滤机滤套无堵塞;
5.10.5 进入车间上岗工作后应熟悉本段清水管的位置,对溢出碱液及时冲洗。
5.11 碱回收石灰回收工段
5.11.1 石灰石粉碎室噪音、粉尘较大,应布置在厂房下风向的单独房间内,并设有对外的进料大门;与苛化工段毗连时,应与砖墙分隔。
5.11.2 斗式提升机、皮带输送机、螺旋输送机等设备密闭运行。
5.11.3 回转石灰窑
——石灰回转窑的传动应采用双电源供电或备有柴油机等辅助传动系统;
——窑内设有火焰检测器,且效果良好;
——液化气或天然气点火或燃烧系统设有阻火器;
——重油燃烧管线流量控制系统完好。采用蒸汽间接加热;
——燃料输送管线无泄漏;
——不凝气气体燃烧系统设有阻火器;
——窑体内部隔热和耐热衬里完好,无脱落。
——窑头防火罩隔热内衬无脱落。
5.11.4 根据管线内物料的特性要求,管线上应按规定设置相应的排气、泄压、稳压、缓冲、阻火、放液、接地等安全装置。
5.11.5 生石灰存放、加料等区域应做好防水措施,及时清理托盘、包装袋等可燃物。
5.11.6 检查维修石灰斗式提升机,掏粉碎机坑内石灰时应穿工作服,戴口罩和防护眼镜。
5.11.7 定期检查斗式提升机的皮带松紧及料斗的牢固情况。
5.12 污水处理工段
5.12.1 在粗格栅运行时,不得用手直取格栅除污机内的杂物。
5.12.2 厌氧段有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气体产生,不能随意开启沼气管道阀门,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在此处严禁明火、禁止吸烟、打手机及一切动火作业;注意检查硫化氢和甲烷是否超标,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处理。
5.12.3 进入曝气池工作时,应穿救生衣,并派专人监护。
5.12.4 絮凝剂泄漏后应用清水冲刷干净,避免滑倒造成人身伤害。
5.12.5 从刮泥机桥上下时,要注意与运行方向及其速度配合好,避免踩空、跌落。
5.12.6 在池底部注意风扇是否正常运行,避免有毒气体伤害。
5.12.7 禁止到曝气池顶作业,如遇特殊情况应到池顶作业,应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并设人监护。
5.12.8 检修沼气管道或更换气囊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氮气置换及清水冲洗,做好一切防范措施后,经仪器检测确认气体浓度达到安全要求时方可进行作业。
5.13 硫化氢中毒的预防与控制
5.13.1 将易产生硫化氢的场所(浆料池及其输送管路系统、地下的水力碎浆机、污水处理系统的管路、厌氧反应塔、沟、池、坑、槽等)列入安全监控的重点,并在这些现场设置“防止硫化氢中毒”的警示标志。
5.13.2 应针对硫化氢毒害作业场所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硫化氢中毒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防护设施,明确和落实救援人员、救援器材和处置流程,并进行演练,掌握防治和救治知识,并与当地有救治能力的医院建立联系。
5.13.3 要定期针对硫化氢防治进行专题教育培训,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了解硫化氢气体可能存在的场所、危险和气味特点,掌握自救互救知识;向从业人员明确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熟记各项作业规定,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5.13.4 应加强应急救援工作,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硫化氢事故应急演练;一旦发生中毒事故,应坚决制止不具备条件的盲目施救,同时要立即向医疗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争取时间,科学施救,并寻求专业救护。
5.13.5 建立涉及硫化氢危险场所检修、清理作业前的申报签字制度;作业前,应制定进入许可和作业关注票制度及相应的安全措施,明确“作业负责人”、“作业者”和“监护者”的职责;在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一旦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要立即制止。
5.13.6 作业前应先将池内浆料放干净,用轴流风机通风30 min以上,如硫化氢浓度超过10 mg/m3时严禁入池作业;进入浆池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隔离式防毒面具、使用安全带、保险绳、安全帽、低压防爆灯具,设好监护人。
5.13.7 停机检修期间,严格控制上游车间(制浆、碱回收等)酸洗液的排放,如需排放,厂内污水井和管沟的所有清淤工作人员应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5.13.8 进入污水井清淤作业应将与污水井相通的上下管道口用砂袋等堵。
5.13.9 严格作业准入,对有可能产生硫化氢气体的场所,不得将进入这些场所的作业项目发包给不具备条件和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各单位在签订项目合同时,应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告知承包方作业场所的危险因素,并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施工方案,配备防毒设施和现场通风装置。
5.13.10 严格项目审查。凡是在生产过程中能够产生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的项目,应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安全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5.14 原料堆场和成品库安全技术要求
5.14.1 原料堆场火源管理:
——健全门卫制度。外来人员及车辆入场时门卫应严格检查、登记并代管火种;
——周围烟囱、生活用火炉等要安装防飞火装置;
——原料场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
——机动车进入原料场时,易产生火花部位要加装防护装置,排气管应戴性能良好的防火帽;蒸汽机车还应关闭灰箱、送风器,不得在库区内清理炉灰;运输、吊装等机械设备要保养良,避免防止摩擦、撞击等产生火花,停车熄火拉电闸。
——及时清除场内可燃杂物。
5.14.2 原料厂内应选用带护罩、封闭式的安全灯具;灯具与堆垛最近水平距离在2 m以上,灯具下方不得堆放可燃物。
5.14.3 堆场及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不准使用火炉取暖,不得使用电炉、电熨斗、电视机和电雪柜等电热及家用电器;确需明火作业的,应严格进行动火审批,应有专人监护并做好相应防护措施之后方可进行。作业完毕,彻底消除余火。
5.14.4 开关、插座、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5.14.5 应建立堆垛档案,标明物品名称、堆号、数量、含水量及堆垛时间等;定期对堆垛进行检查,测量其湿度、温度、含水量,堆垛内留通风口和散热洞。
5.14.6 麦秸、稻草等材料堆场总储量不得超过20000 t,超过者应设置分区;区与区堆场之间防火间距不少于40 m;原木原料堆场每个总储量不应超过25000 m3;堆场与堆场之间防火间距不低于30 m。
5.14.7 堆垛应按储运流水线布置,高度在10 m以下,长度低于50 m;垛与垛之间留有大于2 m宽的通道;每2~4个堆垛分为1组,堆垛距离围墙至少为5 m。
5.14.8 堆场内勿乱拉临时电线,不宜设架空线;设置时,架空电线与堆垛的距离不低于杆高的1.5倍;电气设备的安装、检修应由专业电工负责。
5.14.9 堆场内要设避雷装置,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避雷装置进行检测;原料堆场不宜用铁丝捆扎,以防雷击。
5.14.10 原料、产成品储存库房应根据其储存的规模合理划分防火分区,防火门、防火窗、防火分隔应当完整、完好、有效;库房应有隔热降温设施和良好的通风条件。
5.14.11 库房内需要设置货架堆放物品时,货架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并留出2 m宽以上的主通道。
5.14.12 产成品的储存应根据平板、卷筒等不同规格型号、摆放方式以高度、码放件数设定相应限高标准,排与排之间留出30 cm~50 cm的安全间距,严防倾斜现象。
5.14.13 库门口、库房内交叉路口、拐弯处应设置限速标志或“当心车辆”、凸面镜等安全警示标识、设施。
5.14.14 原料堆场及库房等车辆密集区域,工作人员应穿着安全反光服装,车辆要限速慢行,拐角处应设广角镜。
5.14.15 废纸原料仓库内,叉车搬运使用由铁丝或钢丝等捆绑的废纸包时,不得使铁丝或钢丝等金属物摩擦地面,在搬运的过程中保持与地面10 cm以上的距离。
5.14.16 封闭式库房内应设置自动消防报警和灭火系统。
5.14.17 原料堆场和库房内,要保证消防设施的安全配备与有效使用,包括消防水的压力与流量、消防器材的完好性及消防通道的畅通性等,并定期检查形成记录。
附录
序号
|
危险有害因素
|
主要存在部位、工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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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物体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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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设备的检查和维修、坑道内对设备的检修、生产区空间布置上存在有立体交叉的上下位置关系的设备、设施及操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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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车辆伤害
|
叉车等车辆运输的环节,对浆板、化工原料、纸件运输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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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机械伤害
|
工艺使用的机泵等机械在外的传动部分,施胶机、压光机、卷纸机、复卷机、烘缸、超级压光机等入口处,切纸机(分切、横切等)的引纸入口处等 。
|
04
|
起重伤害
|
吊运化工原料起重设备,吊运纸辊、纸件等起重设备,维修过程中使用的起重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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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触电
|
供配电场所、用电设备和输电线路及带电导体等均可能发生触电伤害(包括电击和电伤),雷击等。
|
06
|
淹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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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池、浆池、污水处理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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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
灼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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烘缸、蒸汽管道、空气压缩设备、红外线干燥仪等高温设备设施,杀菌剂等腐蚀性化工原料,焊接切割作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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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
火灾
|
木浆、纸件存放处,堆积的干损纸,配电室、电气设备、电气线路,车间内存放的油漆、润滑油等易燃物质、硫化氢、天然气管道设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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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
高处坠落
|
吊物口、浆池、走台等以及行车等设备维修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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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坍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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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浆存放处、化工原料存放处、备品备件存放处、纸件存放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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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容器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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烘缸、储气罐、压缩空气罐、氧气瓶、乙炔瓶、蒸汽管道、压缩空气管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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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中毒和窒息
|
浆池,水力碎浆机内,地坑、地沟,天然气管道等部位
|
13
|
其他伤害
|
地面潮湿较滑(如地面存有检修或漏油等)部位,危险化学品(酸)存在部位,在从事手工操作,搬、举、推、拉及运送重物的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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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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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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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存在部位、工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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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粉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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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草工段,木片筛选间,备料及碎浆场所,起皱刮刀,卷取及复卷部位,涂料工段,装卸、配置、装卸、搬运、添加粉状填料场所,电焊作业场所等。
|
02
|
噪声与振动
|
切片机、磨剥机、除尘器、空压机、风机、水泵、真空泵、盘磨机、碱回收炉溶解槽、大功率电机及纸机压榨部、配电室变压器电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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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高温
|
纸机烘干部、蒸汽管道、锅炉房、碱回收炉、石灰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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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毒物
|
生产、储存、使用或装卸氯气、二氧化氯场所,产生或燃烧不凝气体的蒸发岗位,碱回收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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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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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份定量扫描仪、电焊作业、红外线干燥器,烘缸、汽包等高温设施,核子秤;电焊、氧乙炔气焊等作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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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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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类别
|
所需劳动保护用品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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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高温作业
|
白帆布隔热服、耐高温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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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腐蚀性作业
|
防化学液眼镜、防毒口罩、防酸(碱)服、耐酸(碱)手套、耐酸(碱)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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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有毒场所作业
|
外供气式呼吸器、带滤罐滤罐式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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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噪声作业
|
塞栓式耳塞或耳罩
|
05
|
辐射环境作业
|
防辐射护目镜,铅衣
|
06
|
高处作业
|
安全帽、安全带
|
07
|
坠落、撞击作业
|
安全带、安全帽、防砸安全鞋
|
08
|
涉水作业
|
救生衣、救生圈
|
09
|
车辆驾驶
|
防强光护目镜、手套
|
10
|
电气焊作业
|
绝缘鞋、绝缘手套、护目镜
|
11
|
低压带电作业
|
绝缘鞋、绝缘手套、安全帽
|
12
|
高压带电作业
|
绝缘鞋、绝缘手套、安全帽等电位工作服
|
13
|
一般性工作
|
工作服
|
14
|
粉尘作业
|
防尘口罩、帽肩
|
15
|
易扎伤作业
|
防护眼镜、防护手套
|
16
|
射线作业
|
防射线护目镜、防射线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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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人工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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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滑工作鞋、安全帽、安全带、防滑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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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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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
所需劳动保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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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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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料、切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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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眼镜、防尘口罩、防护手套、披肩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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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药、制氯
|
防化学液眼镜、防毒口罩、防酸碱手套
|
|
制漂、漂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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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毒口罩、防毒面具、防酸碱手套、雨靴
|
|
上料
|
防护眼镜、防护手套
|
|
磨浆
|
耳塞
|
|
加填锯末
|
防尘口罩
|
|
抄纸
|
加药
|
防化学液眼镜、防毒口罩、防酸碱手套
|
涂料制备
|
防化学液眼镜、防毒口罩、防酸碱手套
|
|
看网
|
耳塞
|
|
成品
|
切纸、复卷
|
耳塞
|
锯纸芯
|
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线胶手套
|
|
打件
|
防护眼镜、劳保手套
|
|
维修
|
电气焊
|
绝缘鞋、电焊手套、护目面罩、护目镜
|
保全
|
安全带、安全帽、绝缘鞋
|
|
电仪
|
电工
|
绝缘鞋、绝缘手套、安全帽、安全带
|
仪表
|
绝缘鞋、铅衣
|
|
料场
|
装卸
|
安全帽、手套、绝缘防滑鞋
|
塔机操作
|
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防滑鞋
|
|
水处理
|
压泥
|
口罩
|
涉水作业
|
救生衣、救生圈
|
|
加药、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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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化学液眼镜、防毒口罩、防酸碱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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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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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音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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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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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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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劳动保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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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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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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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风镜、防毒面具、水靴、乳胶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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碱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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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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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胶手套、风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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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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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套、风镜、耳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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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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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套、防尘口罩、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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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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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胶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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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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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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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毒口罩、乳胶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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