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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慢性职业中毒?

发表时间:2012-08-15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长期少量接触生产性毒物而引起的中毒称为慢性职业中毒。慢性职业中毒的发生与毒物的理化性质、接触时间、毒物浓度以及个体因素等有关。在我国最常见的慢性职业中毒是接触重金属引起的慢性中毒,如铅中毒,以及由有机溶剂引起的慢性中毒,如苯中毒。

生产过程中铅及其化合物主要以蒸气、烟、尘等形态通过呼吸道进入人体,铅也可通过消化道被吸收,长期接触过量的铅,能对人体的神经系统、消化系统(腹绞痛)、血液系统以及生殖系统等造成损害,蓄电池行业发生率较高。

接触高浓度的苯,能引起中枢神经系统麻痹(醉酒样),造成急性中毒。长期接触较高浓度的苯可引起造血系统损害,表现为白细胞、血小板减少,严重的可导致全血细胞减少,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甚至白血病。

慢性职业中毒的预防,除要控制工作场所有毒化学物的浓度,确保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加强个人防护,减少毒物吸收等措施外,要十分重视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早期发现健康损害,尽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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