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安监局资讯

广州安监局开展全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执法检查及安全评价机构年度考核工作

发表时间:2014-11-05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粤安监规划〔2014〕28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深圳市卫生计生委,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函〔2014〕105号)要求,以及《安全评价机构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2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3年第23号公告)的精神。经研究,定于11月在全省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执法检查及2014年安全评价机构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执法检查

(一) 执法检查目的

纠正和治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违法

违规行为,引导机构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依法规范执业。

(二) 执法检查范围

对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抽

查,抽查比例不少于总数的30%。

(三) 执法检查内容

1. 资质管理规定执行情况;

2. 专职技术人员管理情况;

3.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客观真实性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粤安监规划〔2014〕20号,以下简称“省安全监管局20号文”)

二、 安全评价机构年度考核

(一)考核目的

通过年度考核,进一步加强对安全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推动安全评价机构规范发展,充分发挥其在事故预防中的专业技术支撑作用,为安全监管提供更好的技术支持。

(二)考核对象

省内安全评价甲级资质机构(9家)、乙级资质机构(14家),

现场抽查比例不少于总数的30%。

(三)考核内容

1.安全评价机构资质条件保持情况;

2.安全评价机构资质业务范围保持情况;

3.安全评价机构从业行为规范和过程控制等管理运行情况;

4.安全评价项目管理和评价报告质量情况;

5.安全评价报告等信息网上公开情况;

6.安全评价机构年度工作业绩情况。

三、前期工作

请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将9月至10月开展自查的情况形成自查报告和自查表(详见附件1—4)一式一份(同时将提交的材料刻成光盘)于11月12日前报送省安全监管局规划科技处。请各安全评价机构于11月12日前完成自查及总结工作,并在11月14日前将自查总结报告、相关自查表(详见附件5-8)及考核相关材料(详见附件9)一式两份(同时将提交的材料刻成光盘)报送省安全监管局规划科技处。

四、检查及考核的方式

(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执法检查

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听取各地关于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执法检查的情况汇报,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

2.深入实地,现场检查。依照省安全监管局20号文要求对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包括询问工作人员、抽查检测评价报告及有关资料记录等。

3.反馈意见,提出要求。在检查结束后,向被检地市监管部门通报检查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

(二)安全评价机构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采用形式审查和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考核程序包括:听取机构负责人年度考核自查情况汇报,询问了解相关工作情况、抽查安全评价报告及存档材料、考核情况总结、被考核机构负责人对考核记录的签字确认等。

五、抽查地区、时间及分组情况

(一)抽查地区

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

(二)时间安排

11月10日-25日(具体时间由各组自行确定)。

(三)分组情况

由省安全监管局规划科技处、职业健康处、执法监察分局组成3个联合工作组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及年度考核工作,并邀请省安全生产专家组专家参加。

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安全中介服务机构(包括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安全评价机构)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执法检查和年度考核工作,认真准备有关文件资料并督促本辖区的安全中介服务机构做好相关准备。

(二)各安全中介服务机构要积极配合省安全监管局做好这次执法检查及年度考核工作。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要在根据省安全监管局20号文的要求开展前期自查工作的基础上,做好迎接执法检查相关准备工作。各安全评价机构要按要求认真准备考核材料,按时提供所需的有关材料。逾期未报送或报送不符合要求的,省局不再受理;不能以任何借口拒绝、阻挠、拖延考核;提交的材料要确保真实有效,考核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执法检查及年度考核工作过程中,各地监管部门及中介服务机构如遇到问题,请迳直与省安全监督管理局联系。

安全评价机构年度考核工作的联系人:朱海珊,联系电话:020-83135378,传真:020-83133394。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执法检查工作的联系人:黄玻,联系电话:020-83135489,传真:020-83133394。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11月3日

附件:附件1:2014年度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总结.doc

 

附件:附件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基本条件保持情况自查表.doc

 

附件:附件3: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doc

 

附件:附件4: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2014年度工作业绩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附件5:安全评价机构2014年度工作总结(模板).doc

 

附件:附件6:安全评价基本条件保持情况自查表.doc

 

附件:附件7:安全评价机构业务范围保持情况自查表.doc

 

附件:附件8:安全评价机构年度工作业绩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附件9:年度考核有关要求.doc

我要评论

条评论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个人意见 验证码:

<>
职业卫生网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