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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即日起开展五大行业专项督查行动

发表时间:2013-09-09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从即日起至10月30日止,市安监局将组成4个专项督查组(每组10人),由局领导带队,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行业安全专项督查。督查重点为各区县非煤矿山、危化和烟花、工贸行业、职业卫生、综合监管5个行业。

市安监局局长冉进红介绍,此次在全市开展为期2个月的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是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四个行动,深入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和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切实解决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不到位、监管执法不严格等突出问题。专项督查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加强企业负责人及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堵塞安全漏洞。各级政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加大“打非治违”力度,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尤其是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专项督查组将深入基层、企业和生产一线,随机抽查乡镇、企业,督查企业不得少于3个(少于3个全部督查)。对每个企业的督查,查处的安全隐患不少于3个,并现场提出处理意见,能当场整改的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督查组发出的整改指令书不少于3份。督查结束后,要向被督查区县通报督查情况,指出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至少要发现3个“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典型人物和事例。

督查结束后,每个督查组要评比筛选出3个安全隐患多、问题突出、工作落后的区县,由市安监局发文全市通报。同时,每个行业(领域)要评比筛选出3个问题突出的区县,由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实施约谈警示。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实行奖优罚劣。

区县动态

大渡口区:全面落实“面的”安全平稳退市工作

今年6月30日,为大渡口区群众出行服务了17年的198辆定线长安车全部退出客运市场,并确保了退市期间无事故发生。大渡口区的做法是:

提前谋划,开展了前期调研。区各有关部门从去年10月开始,就对运输公司、车主、从业人员及修理厂进行了调查走访,先后走访运输公司2家、经营者198人、从业人员396人、修理厂6家、修理工35人。通过调查走访,了解了群体利益诉求,收集分析了大量的行业基础数据,为推进退市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宣传引导,营造了强大声势。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出管办多次到定线长安车各站点进行退市工作宣传,大力向群众宣传公交接替定线长安车的优势,让群众提前知晓,乐于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协调两家公司解决好自身有关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经营者群体的疑虑。区有关部门督促客运企业整改交通安全隐患,防止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因退市而忽略交通安全。退市过程中做到了“六必查”,即必须检查承载人数、驾驶时间、驾驶资格、车辆审验情况、安全设施配备情况、轮胎磨损情况。

与此同时,开展了从业人员再就业帮扶。对退出的面包车车主进行培训,使201人重新取得了出租车驾驶资格证,胜任出租车驾驶工作。

巴南区:强化安全综合监管,50家企业吃“黄牌”

巴南区近日强化安全生产反思性发言、“黄名单”、暗访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进一步增强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巴南区先后在相关媒体公布“黄名单”企业四批次50家,责令整改安全隐患14条,停业整改1家,限期整改3家。已有20余个市属企业、区级行业监管部门、镇街、区属国有公司等单位在全区大会上进行反思性发言。

强化反思性发言制度。对管理缺位,导致本行业、本地区、本单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低于60分的,要求主要领导在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或全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进行反思性发言。

强化“黄名单”制度。凡被纳入“黄名单”制度管理的企业,实行重点监管,并在当地报刊、电视台上公开曝光,并取消当年评选“先进企业”、“名牌产品”、“文明单位”等荣誉资格,其主要负责人的各类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对被两次列入“黄名单”或者在“黄名单”期间不按时报告安全生产情况的,依法予以从重处理,延长重点监管时间,或者纳入“黑名单”管理。

强化暗访制度。由区政府办组织,区安委会牵头,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原则上1-2个月开展一次暗访。对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启动约谈程序。凡被约谈的,一律取消当年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资格,纳入当年单位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并扣分。被约谈单位整改成效明显,在相关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的,抵消其扣分。

强化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处“一闯(闯红灯)、一超(超速50%以上)、三驾(酒驾、疲劳驾驶、无牌无证驾驶)”等5种极易引发安全事故的严重违法行为,由区交安办(区交巡警支队)每季度考核通报,并纳入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和区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内容。

云阳县:出台《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追究办法》

云阳县委、县政府日前出台了《云阳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追究办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据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王光荣介绍,《云阳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追究办法》第一个突出的特点是责任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党委书记是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人,行政“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生产安全具体责任人,由此建立了党政齐抓共管生产安全的新格局。

《云阳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追究办法》第二个突出特点是,针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责任追究。根据安全事故的情节轻重,对监管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对检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不按程序规范处理的,对反映或举报的重大安全隐患置之不理的,重大安全隐患被督查、督办仍未采取措施整改消除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同时采取责令做出书面检查、诫勉谈话、公开道歉、调离岗位等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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