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3-08-09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省属企业:
根据省安全监管局2013年度全省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安排,为进一步提高全省重点行业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推动职业卫生工作深入开展。自2013年8月份起,分批(每个月1—2期)举办全省重点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非煤矿山、冶金、建材、机械、化工、轻工(木质家具制造等)、纺织、医药以及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见附件1)中所确定的职业病危害风险程度为严重、较重的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识;
(三)职业卫生管理相关知识。
三、有关要求
(一)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重视,积极主动,并组织好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加培训。
(二)请各(州)安全监管局根据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好辖区内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报名工作。于8月20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回执表(见附件2)汇总后与电子版一并传真至培训班承办单位---吉林省安全生产协会。联系人:裴贞淑,电话:0431-86028378,13756028897;邮箱:xh86028378 @126.com。
(三)培训结束后组织考核,对成绩合格者将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参加培训学员需准备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及两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