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3-07-03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中央企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各环节法律责任,根据《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1号)部分条款的施行说明,我局修订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申请书》等3种文书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现印发给你们(电子文本可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下载),自2013年10月1日起使用。
附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
2013年6月19日